根據《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度山東省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試點示范(第一批)的通知》要求,近日,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通知,啟動全市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試點示范申報有關工作,具體申報工作可由項目建設單位或建筑使用權(所有權)單位負責,同時鼓勵聯合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專業承包單位)、監理單位等相關單位聯合申報。
申報項目為已竣工或在建的建筑項目,依法取得相應建設許可,未發生較大及以上質量安全事故,在建項目應在2024年底前竣工。示范(試點)類型包括綠色建筑示范、超低能耗與近零能耗建筑示范、低碳與零碳建筑(社區)試點、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示范、光伏建筑一體化(BIPV)示范,申報材料包括節能設計專篇、能耗計算報告、建筑運行年碳排放量計算報告等。
其中,綠色建筑示范類須為面積不小于1萬平方米的居住建筑或面積不小于3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已獲得現行標準的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識,或按照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進行設計,已通過施工圖審查并進行預評價,且在2024年底前獲得相應星級標識。
低碳與零碳建筑(社區)試點建筑運行年碳排放量需相對《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通用規范》降低30%以上,或接近零。
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示范類須為面積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居住建筑或面積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要制定詳細的改造方案并通過技術審查,方案中應包含經濟性分析內容,改造后能效水平提升20%以上。在2024年底前,按照國家《既有建筑綠色改造評價標準》獲得星級綠色建筑標識。
光伏建筑一體化(BIPV)示范項目須有光伏系統建筑應用的專項技術方案、設計文件等,與建筑本體一體化設計、施工。配套建設光伏發電監測系統,具備發電總量、發電功率、通信、安防等實時監測功能。光伏發電系統裝機容量不小于100kWp。
上述項目的申報材料需于4月15日前提交,獲批列入示范的項目,將納入綠色金融支持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儲備項目庫,在參評“泰山杯”等工程獎項時給予適當加分。項目主要參與人員,可將其作為職稱評定、評先評獎等的工作業績。(來源:濟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