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簡稱“網信辦”)發布通知,就《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簡稱《意見征求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5月10日。
《意見征求稿》包含二十一條內容。《意見征求稿》指出,所謂“生成式人工智能”,是指基于算法、模型、規則生成文本、圖片、聲音、視頻、代碼等內容的技術。網信辦明確研發、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產品,面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眾提供服務的,適用本辦法。
在服務提供者的準入資格方面,《意見征求稿》要求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產品向公眾提供服務前,應當按照《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互聯網信息服務安全評估規定》向國家網信部門申報安全評估,并按照《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履行算法備案和變更、注銷備案手續。
針對用戶端,《意見征求稿》明確,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規定,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提供者發現用戶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產品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違背商業道德、社會公德行為時,包括從事網絡炒作、惡意發帖跟評、制造垃圾郵件、編寫惡意軟件,實施不正當的商業營銷等,應當暫停或者終止服務。
從文件表述來看,網信辦對行業的健康發展持鼓勵支持態度。
網信辦表示,制定本辦法的目的為促進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發展和規范應用,并在辦法中明文表示“國家支持人工智能算法、框架等基礎技術的自主創新、推廣應用、國際合作,鼓勵優先采用安全可信的軟件、工具、計算和數據資源”。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產品或服務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要求,尊重社會公德、公序良俗。
當前,正值AI大模型熱潮,多家企業熱情參與。業界觀點認為,在針對生成式人工智能產品或服務的訓練數據、人工標注規則、用戶信息保護等方面,《意見征求稿》對產品或服務提供者都做出了要求,這有助于行業進一步規范發展,為未來AI大模型產業真正起飛創造出更健康的環境。(來源:財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