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聯合印發通知,公布第二批建設國家兒童友好城市名單,濟南成功入選。
兒童友好城市是一個不斷發展的概念,它的基礎源于1989年《兒童權利公約》中提出的兒童具有生命權、受保護權、發展權與參與權四大權利。兒童友好的最基本內涵就是尊重兒童的這些基本權利。1996年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及聯合國人居署正式提出“兒童友好型城市”,建議將兒童的根本需求納入街區或城市的規劃之中,即通過一定的措施,提升原有街區或城市的兒童友好度。
建設兒童友好城市是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的102項重大工程。記者獲悉,建設“兒童型友好城市”也列入濟南“十四五”規劃、“十四五”婦女兒童發展規劃和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濟南建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工作專班,編制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方案,并于去年年底印發實施。《建設方案》結合濟南自身實際與特色,在國家要求建設五個領域友好(社會政策友好、公共服務友好、權利保障友好、成長空間友好、發展環境友好)的基礎上,創新性地增加了產業發展友好、開放包容友好兩大友好。

4月26日,記者從濟南市婦聯和市發展改革委獲悉,圍繞國家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濟南將重點實施社會政策支撐行動、公共服務提升行動、權利保障強化行動、成長空間拓展行動、發展環境優化行動、兒童友好產業培育行動、開放包容擴大行動等七大行動,打造一批示范項目,推出一批重點品牌,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彰顯濟南特色的先進經驗和典型示范,全域謀劃和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來源:濟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