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初磊
為加強高校收費管理,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推動全省高等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山東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關于規范完善高校學費收費政策的通知》,現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和建議,征意時間截止到5月27日。
公辦高校本專科教育學費標準
一般專業學費標準:本科學校的本專科專業及專科學校每生每學年(下同)基本學費標準:文學、法學、歷史學、哲學及教育學專業4000元,理學、工學、農學、經濟學、管理學及教育學中的體育學專業5000元,醫學類專業6000元,非藝術院校藝術類專業8000元(藝術學理論類及其他按藝術類招生的專業6000元)。
高職院校基本學費標準:文法財經類專業4800元,理工農類專業5000元,醫學類專業6000元,藝術類專業7000元。
有關特色專業學費標準: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均為6500元;飛行技術專業及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的軟件工程、數字媒體技術、微電子科學與工程、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專業均為9100元;藝術學理論類及其他按藝術類招生的非藝術類專業6000元。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體育院校本專科學費標準,以及其他成本明顯變化的專業學費標準由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優化專業比價關系。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國家一流本科專業及通過教育部教育質量評估中心組織認證的專業,高職院校進入國家高水平專業群覆蓋專業上浮不超過20%;山東省建設管理的高水平學科覆蓋專業(學位點)、省一流本科專業,高職院校省級高水平專業群覆蓋專業上浮不超過15%;高職院校省級品牌專業群覆蓋專業上浮不超過10%。對上述優化專業比價關系的支持性政策不得重復使用。實行學分制教學改革的高校,可在基本學費標準基礎上上浮不超過10%。
少數民族預科生學費標準為4000元。
公辦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
學術學位。碩士8000元、博士10000元。
專業學位。省屬高校碩士10000元、博士13000元,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碩士、博士均為16000元。
公辦高校校企合作辦學收費標準
校企合作辦學全省統一指導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8000元,理學、工學、農學、醫學和藝術學5個學科門類專業最高上浮幅度不超過30%,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和管理學7個學科門類專業上浮幅度不超過10%,下浮不限,具體學費標準由高校自主確定。執行全省統一指導學費標準的校企合作辦學項目,招生人數不得超過高校當年全部招生計劃的20%。
中央直屬企業舉辦的高校,以及實行混合所有制辦學或其他企業舉辦的沒有財政預算撥款的公辦高校,收費標準參照校企合作辦學全省統一指導基本學費標準執行。
《通知》明確,規定的公辦高校收費標準為最高標準,具體標準由各公辦高校自主確定,報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備案。高校學費收費要嚴格按照“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的原則執行。休學、參軍等復學的學生,學費按照隨讀年級收費標準執行。學校收取學費后,不得再向學生另行收取實驗、實習、論文輔導、畢業論文答辯等費用。因故延期畢業的,學校可在規定學費標準50%范圍內,根據學生課程延期修讀情況適當收取學費;實行學分制收費的,只收取學分學費,不得收取年度注冊費。
《通知》要求,落實學生資助政策。各高校要及時足額發放各類獎助學金,為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提供支持。嚴格落實“綠色通道”制度,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每年確保從學校事業收入中提取4%-6%的資助經費,足額用于獎勵資助學生。對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免除學費,并全部發放助學金。其他對學生的學費減免優惠政策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通知》自發文之日起施行。其中,明確的公辦高校學費標準適用于2023年至2025年招收的學生;涉及學生延期畢業減免學費等優惠政策,適用于所有在校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