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元春
5月24日,濱州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發布會,濱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田廣輝,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產融服務中心副主任、四級調研員王玉霞,市財政局金融科科長劉冬,共同圍繞《濱州市中小微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介紹了相關情況。

據介紹,針對中小微企業可抵押物不足、擔保融資機構單一、風險分擔機制不夠等問題,濱州市政府近日制定出臺了《管理辦法》,構建起了“政銀保企”四方聯動機制,是破解中小微企業、農業生產經營主體以及個體工商戶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的創新舉措。
《管理辦法》共五個部分,分為總則、基金設立與管理、基金運作、基金監督、附則,共25條。從信保基金的概念、服務對象和功能以及運作原則、基金管理機構、托管銀行、合作金融機構等方面做了詳細的說明。
《管理辦法》出臺的目的有三個方面:
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降低企業融資成本。主要通過信保基金擔保增信、應急轉貸,以及風險補償等政策的引導和保障,推動形成金融服務小微企業敢貸愿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引導銀行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農業生產經營主體以及個體工商戶的信貸支持,放寬信貸條件,降低融資成本,破解企業生產經營面臨的融資瓶頸。
創新財政資金扶持方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將財政和金融政策融合,變傳統的專項資金投入為融資擔保增信,進一步增強政策的廣泛性和普惠性,通過撬動金融資本,引導市場力量支持企業融資,最大限度地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促進企業信用建設,引導依法誠信經營。通過開展信保基金企業評級,將評級結果與融資扶持掛鉤,由金融機構提供差異化金融服務,引導企業認識到信用的價值,進一步增強信用意識,營造珍惜信用、重視信用的良好社會環境。
《管理辦法》自2023年5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