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接受閆鳳林等同志辭去濰坊市第十八屆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等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2023年7月26日濰坊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濰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有關規定,濰坊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接受閆鳳林同志辭去濰坊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高成勇同志辭去濰坊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濰坊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報濰坊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根據有關法律規定,閆鳳林同志擔任的濰坊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職務相應終止。
濰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ǖ31號)
濰坊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根據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提請,任命:
李廣懿為濰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孫振元為濰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
袁永青為濰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
孫寶春為濰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
免去:
閆鳳林的濰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職務。
現予公告。
濰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3年7月26日
濰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ǖ32號)
濰坊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根據市長劉建軍的提請,決定任命:
葛英煜為濰坊市民政局局長;
王金來為濰坊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張華為濰坊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主任;
王金祥為濰坊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
郭家榮為濰坊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
決定免去:
劉玉的濰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葛英煜的濰坊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主任職務;
郭友亮的濰坊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職務;
黨好玲的濰坊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職務。
現予公告。
濰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3年7月26日
濰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33號)
濰坊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根據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孟祥剛的提請,任命:
王夕瑞為濰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副院長。
現予公告。
濰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3年7月26日
濰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34號)
濰坊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根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敬艷的提請,任命:
孫煒為濰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房衛紅為濰坊市城郊地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李源江為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免去:
李源江的濰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房衛紅的濰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現予公告。
濰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3年7月26日
(來源:濰坊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