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發布會,介紹山東加強濕地保護法治化建設、助力美麗山東建設的情況。山東明確,濕地保護的原則是“保護優先、嚴格管理、系統治理、科學修復、合理利用”;下一步,濕地生態農業、濕地產品加工等將形成一系列濕地生態價值實現的先進產業,在加強保護的同時,全面提升濕地生態價值。
近年來,山東濕地保護管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圖為微山湖濕地 杜楊/攝
濕地是地球之腎、生命之源,與森林、海洋并稱為地球上的三大生態系統。山東全省濕地總面積2799.56萬畝,擁有黃河三角洲、南四湖、東平湖等獨特的自然濕地生態系統。近年來,山東濕地保護管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基本形成以濕地公園、重要濕地等為主體,一般濕地和濕地保護小區為補充的濕地分級分類保護體系;濕地保護修復取得顯著成效,全省累計修復濕地面積70余萬畝;濕地科技支撐能力明顯提升,開展了濕地生態價值評價、濕地碳匯等專題研究;濕地保護協調機制不斷健全,實現了行政執法和司法聯動,推動濕地保護修復與治理。
同時,山東還推動完善濕地保護法治體系。作為濕地保護領域統領性地方性法規的《山東省濕地保護條例》(下稱《條例》),已于12月1日正式施行,對系統開展濕地保護修復、推進美麗山東建設具有里程碑意義,對維護生態功能、保障生態安全、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作用。
《條例》明確職責任務、強調自然修復、符合山東實際,而且突出合理利用,明確濕地利用原則和產業優化、生態旅游等相關規定,鼓勵開展濕地生態旅游、生態農業、生態教育、自然體驗等活動,以科學利用促進濕地可持續發展。
《條例》規定,可以采取定向扶持、產業轉移、吸引社會資金、社區共建等方式,推動濕地周邊地區綠色發展,促進經濟發展與濕地保護相協調。具體而言,可以積極探索濕地資源的資源化利用模式,加強資源化利用研究,在濕地生態農業、濕地產品加工等方面,努力形成一系列濕地生態價值實現的先進產業,推動全省濕地健康、穩定、有序發展。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杜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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