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月17日從財政部了解到,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下稱“專用設備”)數字化、智能化改造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布的公告,企業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專用設備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過該專用設備購置時原計稅基礎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結轉,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享受公告稅收優惠的改造投入,是指企業對專用設備數字化、智能化改造過程中發生的并形成該專用設備固定資產價值的支出,但不包括按有關規定退還的增值稅稅款以及專用設備運輸、安裝和調試等費用。
據悉,本次公告是對今年3月《國務院關于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大對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專用設備稅收優惠支持力度”的落地,也是對自2008年起實施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擴圍。(來源:新華社、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