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鋼鐵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下稱“山鋼集團財務公司”)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處以50萬元罰款。
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魯金罰決字〔2025〕150號-153號)顯示,因票據業務開展不審慎,山鋼集團財務公司被責令改正并罰款50萬元,時任山鋼集團財務公司總經理高勇被警告并罰款5萬元,時任山鋼集團財務公司副總經理楊士東被警告,時任山鋼集團財務公司信貸業務部副經理(主持工作)李傳玲被警告。

公開資料顯示,山鋼集團財務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位于濟南高新區,注冊資本30億元,是山東鋼鐵集團的控股子公司,由山東鋼鐵集團、山鋼股份有限公司、金嶺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資成立,持股比例分別為67.9825%、26.0175%、6%。公司主要業務包括吸收成員單位存款、辦理成員單位貸款、辦理成員單位票據貼現、從事同業拆借、辦理成員單位票據承兌、辦理成員單位產品買方信貸、從事固定收益類有價證券投資等。
財務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山鋼集團財務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5551.76萬元,同比下降10.34%;實現歸母凈利潤3907.57萬元,同比下降35.02%。截至今年6月30日,山鋼集團財務公司總資產135.97億元,凈資產38.31億元。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楊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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