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監管下再添罰單!浦發銀行2025年累計被罰4000萬元,信貸違規成重災區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蘇州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因票據業務審核不嚴、個人貸款管理不到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浦發銀行”)蘇州分行及相關負責人被行政處罰。

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蘇州監管分局對浦發銀行蘇州分行處以罰款110萬元;對時任浦發銀行常熟支行行長的陳雷警告并處罰款6萬元;對時任浦發銀行吳江盛澤支行行長的吳萍警告并處罰款6萬元;對時任浦發銀行蘇州分行零售信貸部總經理李家平警告并處罰款8萬元。
就在去年年底,浦發銀行因“相關理財、代銷等業務管理不審慎,員工管理不到位等”主要違法違規行為被國家金融監管總局處罰1560萬元。同時,對高紅、何剛、陳從治、孔令孜、任威、黃乃嘉警告并罰款共計30萬元。對穆矢禁止15年從事銀行業工作,對楊再斌禁止13年從事銀行業工作,對魯志勇禁止12年從事銀行業工作,對代行禁止9年從事銀行業工作,對裴英浩禁止7年從事銀行業工作,對李沛禁止6年從事銀行業工作,對張玉東禁止5年從事銀行業工作。
經濟導報記者統計發現,2025年浦發銀行多次被罰。

2025年1月,浦發銀行泰州分行因項目貸款貸前調查缺失、貸后管理失職及個人貸款資金被挪用被罰105萬元。
2025年4月,浦發銀行安陽分行因貸后管理不到位、個人消費貸款管理不到位、違規處置不良貸款等被罰245萬元。
2025年6月,浦發銀行鄭州分行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人民銀行罰款100萬元。
2025年7月,浦發銀行北京分行因以不正當手段發放貸款等被人民銀行罰款245萬元。同月,浦發銀行重慶合川支行因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金融統計管理規定、占壓財經資金等被人民銀行罰款117.5萬元。
2025年8月,浦發銀行南昌分行因違規發放貸款被罰30萬元,相關責任人李街華被警告并罰款6萬元。
2025年9月,浦發銀行臺州分行因“并購重組服務收費質價不符;超借款人實際融資需求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等”被罰120萬元。同月,浦發銀行重慶涪陵支行因貸款“三查”不盡職被罰35萬元。
2025年10月,浦發銀行合肥分行因違反賬戶管理規定等違法行為被人民銀行罰款87.6萬元。同月,浦發銀行因相關互聯網貸款、代銷等業務管理不審慎被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罰款1270萬元,相關責任人何榮被警告并罰款7萬元。
2025年11月,浦發銀行淮安分行因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被罰25萬元;宜昌分行因貸后管理不盡職,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被罰32萬元;龍巖分行因個人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貸后管理不到位等被罰70萬元。
2025年12月,浦發銀行昆明分行因貸款“三查”嚴重不盡職被罰款50萬元,相關分支行被罰款70萬元,合計120萬元。不久,浦發銀行遵義分行因貸款 “三查”不盡職、向首付款來源于房企的關聯企業違規發放按揭貸款被罰30萬元。
如此計算,僅2025年浦發銀行累計收到的罰款就超過4000萬元。
浦發銀行成立于1992年,注冊資本293.52億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張為忠,注冊地為上海市。
1月13日,浦發銀行披露2025年業績快報稱,截至2025年末,浦發銀行資產總額達到10.08萬億元,較上年末增長6.55%。報告期內,浦發銀行實現營業收入1739.64億元,同比增長1.88%;實現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500.17億元,同比增長10.52%;不良貸款余額719.90億元,較上年末減少11.64億元,不良貸款率1.26%,較上年末下降0.10個百分點;撥備覆蓋率200.72%,較上年末上升13.76個百分點。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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