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鵬
國有企業肩負服務國家戰略與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職責,其治理水平直接影響國有資產的安全運營與企業的長遠競爭力。近年來,全面從嚴治黨持續向縱深推進,國有企業在黨風廉政建設與隊伍思想教育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干部職工的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顯著增強。然而在實際工作中,紀檢監察側重制度約束與執紀問責,思想政治工作著力于價值引導與意識培育,二者長期分頭推進,深層銜接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治理合力的釋放。如何推動兩項工作在理念、機制與方法上實現有效融合,已成為國有企業深化治理中亟待回應的現實課題。
紀檢監察與思想政治工作融合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教育先行與制度約束相統一原則。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制度是行為的底線。紀檢監察與思想政治工作的融合,必須確立教育先行與制度約束相統一的基本原則。教育的核心在于喚醒個體的道德自覺,引導干部職工在內心深處筑牢廉潔從業的價值根基;制度的功能則在于以明確的規范劃定行為邊界,為組織運行提供剛性保障。二者之間存在深層的互補關系:缺少教育引導的制度容易淪為冰冷的條文,難以獲得真正的認同與遵從;脫離制度支撐的教育則可能流于空泛的說教,缺乏約束力和執行力。
問題導向與日常預防相結合原則,F實中,國有企業在黨風廉政建設和思想政治教育領域面臨的風險隱患,往往萌生于細微之處,顯現于累積之后。以問題為導向,意味著融合工作需直面實際矛盾,對已經暴露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保持敏銳的判斷力與回應力,避免泛泛而談式的教育與形式化的監督。日常預防則要求將紀律意識培育和思想動態關注嵌入管理的各個環節,在問題尚未成型的階段及時介入、妥善化解。這一原則的要義在于:融合機制不應僅在事后發揮矯正功能,更應在事前和事中持續發揮預警與引導作用,形成防微杜漸的工作常態,使監督與教育真正貫穿于企業治理的全過程。
組織推動與員工參與相協同原則。紀檢監察與思想政治工作的融合,離不開組織層面的統籌部署,更需廣大員工的主動參與。組織推動為融合機制提供方向引領和資源保障,確保各項工作有序展開,避免條塊分割與職能空轉。員工參與則賦予融合機制以鮮活的實踐基礎,使廉潔文化和思想教育的成效落實到每一個崗位和具體行為中。這一原則強調的是自上而下的組織力量與自下而上的主體意識之間的良性互動,組織的推動若缺乏員工的認同與呼應,容易陷入單向灌輸的困境;員工的參與若缺少組織的引導與支持,則難以匯聚為系統化的合力,應當實現兩個維度的深度協同,融合機制才能獲得扎實的群眾基礎與持續的內生動力。
融合機制在國有企業中的實踐路徑
建立紀檢監察與思政工作信息共享與協作機制。國有企業中,紀檢監察部門與思想政治工作部門長期以來在職能定位、工作節奏和信息渠道上各自運行,部門間的溝通壁壘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協同效能的發揮。打破這一局面的關鍵,在于搭建一套行之有效的信息共享與協作平臺。具體而言,企業可依托內部信息化系統,將紀檢監察的問題線索研判、廉政風險排查數據與思政工作中的員工思想動態分析、輿情反饋信息進行定期匯總和交叉比對,從而在信息層面形成互通互補的工作格局。在此基礎上,聯合工作例會制度的建立尤為必要——紀檢監察部門與黨委組織部、宣傳部、工會等承擔思政職能的機構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圍繞階段性重點任務進行研討會商,明確各方責任分工,避免出現職能交叉中的推諉與盲區。值得關注的是,信息共享的深度直接影響協作的質量。淺層的信息傳遞往往停留在通報層面,難以形成實質性聯動;而深層的共享則要求各部門在保守工作秘密的前提下,就典型案例的教訓提煉、重點崗位的風險畫像、特定群體的思想波動等核心議題開展深入交流。
將廉潔教育融入崗位培訓與職業道德建設。崗位培訓與職業道德建設是國有企業人才培養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廉潔教育向基層延伸、向實踐扎根的天然載體。以往的廉潔教育多以集中宣講、專題報告等形式開展,雖有一定覆蓋面,卻常因脫離崗位實際而難以在員工心中留下深刻印痕。將廉潔教育嵌入崗位培訓之中,意味著教育內容需要與具體業務場景緊密對接——采購崗位的培訓應涵蓋商業賄賂識別與利益沖突回避,工程管理崗位的培訓應包含招投標紀律和質量監督中的廉政要求,財務崗位的培訓則需強化資金使用規范與風險防控意識。這種嵌入式的教育模式使廉潔理念不再是懸浮于工作之上的抽象概念,而是轉化為每一項業務操作中可感知、可遵循的行為準則。在職業道德建設層面,企業應將廉潔從業作為職業素養評價的核心維度加以確立。崗位勝任力模型的構建中,除專業能力和管理能力之外,職業操守和廉潔意識理應占據相應權重。年度考核、崗位晉升、評優評先等環節引入廉潔表現的評價要素,能形成鮮明的導向效應,引導干部職工將廉潔自律內化為職業習慣。與此同時,企業還可結合行業特點編制崗位廉潔行為指引手冊,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列明常見廉潔風險點和正確處理方式,為一線員工提供操作層面的具體指導。這一過程的實質,是將宏觀的廉政要求轉化為微觀的崗位規范,使教育的觸角延伸到企業運行的末梢,讓每一個工作節點都成為廉潔文化生長的土壤。
構建“教育—監督—反饋—改進”一體化工作鏈條。教育、監督、反饋與改進四個環節之間的有機銜接,構成了融合機制持續運轉的內在邏輯。教育環節承擔的是理念塑造和意識培育功能,為干部職工提供正確的價值參照和行為指引;監督環節則在教育的基礎上對實際行為進行跟蹤檢驗,考察教育成效是否轉化為具體的行動自覺。這兩個環節之間不應存在斷裂——教育的方向需要以監督中發現的真實問題為依據進行動態調整,監督的重點需參照教育部署的階段性目標加以聚焦。反饋環節是連接前端與后端的關鍵紐帶,將監督中采集的信息進行系統梳理,甄別出帶有規律性和普遍性的問題,并將分析結論回傳至教育部署和制度設計層面。反饋渠道的暢通與否,決定了整個鏈條能否形成有效閉環。在實踐操作中,企業可建立季度廉政分析報告制度,由紀檢監察部門牽頭撰寫階段性監督報告,重點分析違紀違規案例的類型分布、發生領域和深層成因,并提出有針對性的教育建議和制度完善方向。改進環節處于鏈條的末端,也是新一輪循環的起點。改進的內涵涵蓋教育方式的優化、監督手段的迭代、制度規范的修訂等多個維度,其核心是將前一階段暴露的短板切實轉化為下一階段的工作重心,鏈條的價值并非體現在某一次循環的完成上,而是體現在持續運轉過程中不斷積累的治理經驗和逐步提升的工作效能上,使融合機制在實踐中獲得自我完善的內生能力。
紀檢監察與思想政治工作的融合,是國有企業完善治理結構、涵養政治生態的一項系統性工程。從基本原則的確立到實踐路徑的展開,這一過程所追求的并非兩項工作在形式層面的簡單疊加,而是在理念、機制和方法上的深層貫通。教育與制度的統一為融合奠定了價值根基,問題導向與日常預防的結合賦予融合以務實品格,組織推動與員工參與的協同則為融合提供了不竭的實踐動力。在具體路徑上,信息共享與協作機制打破了部門壁壘,廉潔教育向崗位培訓的嵌入拓展了教育的實效邊界,而“教育—監督—反饋—改進”一體化鏈條的構建則使融合工作具備了可持續運轉的內在邏輯。應當看到,融合機制的成熟要在實踐中經歷反復磨合與漸進完善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面對國有企業改革深化進程中不斷涌現的新情況與新挑戰,融合機制亦需保持開放性與適應性,在堅守原則底線的同時靈活調整工作策略,以期在更廣的范圍和更深的層次上釋放治理效能,為國有企業高質量發展筑牢思想防線和紀律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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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導報理論?郝撓惦娫挘18253117258,13708933742。郵箱:jjdblw@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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