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聯合印發的《互聯網平臺價格行為規則》正式施行,這標志著我國平臺經濟監管體系持續完善,為平臺經濟價格領域劃定了清晰行為邊界,對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保障消費者與經營者合法權益意義重大。 平臺經濟近年來迅猛發展,成為推動經濟增長、促進消費升級的重要力量,但快速擴張中價格亂象日益凸顯。部分平臺憑借市場優勢地位,通過提高收費、限制流量、算法降權等手段干預商家自主定價,強制其參與低價促銷或限定價格,嚴重擠壓中小商家利潤空間。北京市場監管部門通報的案例顯示,18元售價的餃子商家實收僅1.25元,外賣商家加入“爆品團”后每單虧損5—6元。這種“不降價就沒流量”的畸形競爭,導致八成餐飲商家利潤下滑,近四成更換低價原材料,最終犧牲品質轉嫁成本。2025年外賣投訴中,食品安全問題占比達52%。對消費者而言,“續費刺客”“幽靈扣款”相關投訴三年累計超22萬條,“大數據殺熟”“虛假滿減”等行為嚴重侵害公平交易權,破壞消費信任基礎。 《規則》的落地為破解亂象提供了關鍵支撐。在保護商家權益方面,《規則》明確禁止平臺以不合理手段干預定價,保障商家根據成本、品質和市場需求自主定價,有效遏制低價惡性競爭,讓價格回歸反映商品價值與市場供求關系的合理軌道,推動商家從價格戰轉向品質提升與服務優化。對消費者而言,《規則》細化明碼標價、動態定價規則公開、自動續費流程規范等要求,尤其嚴禁平臺利用數據、算法實施差別化定價,為消費者筑牢公平交易防線,避免消費陷阱。 《規則》的生命力在于執行。新規施行前,三部門已組織平臺自查自糾并抽查整改,但落地滿月后,部分平臺變相價格歧視、大數據殺熟等現象仍未絕跡,可見平臺經濟價格治理任重道遠,需多方協同發力。監管部門應持續強化監管,加強跨部門協同,運用技術手段動態監測平臺價格行為,及時查處違規行為,提高違法成本。平臺企業需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將合規要求嵌入日常運營,從“卷價格”轉向“卷服務”“卷品質”。 唯有監管部門、平臺企業、商家與消費者形成合力,才能讓《規則》真正發揮作用,推動平臺經濟擺脫無序競爭困境,走上可持續、高活力的發展之路,為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趙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