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湖股份信息披露合規再敲警鐘,上市公司對外發布信息需慎重

5月19日晚間,美湖股份(603319.SH)發布公告,對上交所此前就其日常經營合同信息發布事宜出具的監管工作函作出正式回復,就合同信息披露、概念表述及合規管理等問題進行了詳細說明。

公告顯示,美湖股份與七騰機器人于5月9日簽署的《年度采購合同》,約定的9.43億元采購金額為基于18萬臺最高采購量估算的上限額度,并非確定銷售額。該合同為框架性協議,未對訂單下達時間與數量作出約束,最終營收取決于七騰機器人的實際下單情況。截至回復出具日,對方僅下達90臺執行器訂單,與最高估算量差距顯著。
針對市場關注的“具身智能”概念誤導問題,美湖股份坦言存在疏漏。公司公眾號此前發布的相關信息未明確產品為四足機器狗零部件,而非市場熱炒的人形機器人,可能對投資者決策產生誤導。公司已刪除相關文章,并就信息披露不嚴謹致歉。同時,公告指出公眾號文章存在合同金額描述不準確、未充分提示履約風險等問題,不符合信息披露規則要求,原因在于宣傳部門工作人員對信披制度不熟悉,未按規定上報審核。
此外,公告披露了合同履約的多重風險。公司現有執行器年產能10萬臺,合同期內基準產能約16.67萬臺,與18萬臺最高需求存在1.33萬臺缺口,產能擴充進度直接影響合同履行。且公司并非七騰機器人獨家供應商,存在訂單不及預期、產品驗收不達標及交付違約等風險。
公開資料顯示,美湖股份曾在2023年因關聯交易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披義務,被上交所出具警示函;同年還收到湖南證監局年報事后審核問詢函,經核查后相關事項已厘清。此次信披違規,是公司在向“新能源+機器人+智能駕駛”轉型過程中,內部信披管理流程出現的又一次疏漏。
經濟導報財經研究院認為,統一對外信息發布口徑,對上市公司而言至關重要。一方面,能確保信息披露的準確性和一致性,避免因表述差異誤導投資者,維護市場穩定和公司信譽;另一方面,有助于強化內部合規管理,明確各部門信息發布權限與流程,從源頭防范信披違規風險。美湖股份此次事件,為所有上市公司敲響了警鐘,加強信披制度學習與流程管控,是保障合規運營的關鍵。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財經研究院 鳳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