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8日,天津證監局對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簡稱“信永中和”)及簽字注冊會計師張鳴、胡振雷、劉志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直指其在為ST海泰(600082.SH)提供2021年、2022年年報審計服務時存在多項執業違規問題,審計把關缺位。

經查,ST海泰2021至2022年作為中間商參與下游主導的棉花貿易業務,該業務形成合同、單據、資金閉環,貨物風險與報酬并未發生實質轉移,本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但公司違規采用總額法核算,兩年累計虛增營業收入4.78億元,其中2021年虛增2.52億元,占當期披露營收的27.66%;2022年虛增2.26億元,占比達45.88%,對應虛增利潤總額近466萬元,導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作為對應年度的年審機構,信永中和及三名簽字會計師連續兩年為ST海泰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但執業過程中三大核心環節均存在明顯違規:在風險評估層面,項目組雖將收入準確性識別為重大錯報風險,但未充分論證舞弊風險評估過程,也未將該事項列入關鍵審計事項;針對高風險的棉花貿易業務,未制定倉儲方訪談計劃,也未執行充分替代程序,2021年采購與付款內部控制訪談甚至遺漏了棉花貿易相關記錄。在控制測試層面,連續兩年未將貨物現場核驗作為關鍵控制點開展測試與評價,未覆蓋核心業務風控環節。在實質性審計層面,對棉花貿易客戶訪談未涉及控制權轉移認定,未對重要供應商、客戶及倉儲方訪談留痕,關鍵審計證據缺失。
值得注意的是,信永中和自2014年起連續10年為ST海泰提供年審服務,所有年度均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2024年ST海泰改聘立信會計師事務所,但簽字注冊會計師仍為張鳴(其已到立信會計師事務所任職);2025年公司再次更換審計機構,改聘立信中聯會計師事務所。


(圖片來源:2021年、2024年,ST海泰年度審計報告)
關于ST海泰本身,2026年4月,公司因上述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已被天津證監局處以400萬元罰款,時任高管也被合計處以530萬元罰款,公司股票交易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經營層面,2025年ST海泰實現營業收入4.49億元,同比增長33%,但歸母凈利潤為虧損7298.33萬元,由盈轉虧,收入增長主要源于當年完成一筆重大銷售合同。目前公司核心業務已轉向科技園區開發與運營,2025年兩項業務營收占比分別達到93.2%和6.7%,此前引發造假風波的貿易業務近兩年營收均不足100萬元。此前公司曾推進重大并購事項,但最終終止,標的公司IPO輔導多年也未能達成上市目標。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趙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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