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審華涉退市造假案遭千萬重罰,服務過三家山東新三板企業

5月28日,深圳證監局公開對中審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稱“中審華”)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因該所在北交所首例退市股廣道數字年報審計中未勤勉盡責,罰沒合計超1300萬元并暫停證券業務半年。

本次處罰緣起廣道數字持續六年的財務造假案。作為北交所首批上市企業,廣道數字2024年12月被曝在年審期間攔截審計詢證函、私刻印章造假,監管調查后查實,2018年至2023年公司通過偽造購銷合同、發票、銀行回單、出入庫單據等方式,持續虛構銷售與采購業務,各年度虛增收入占當期披露比例從85.87%到99.39%不等,2025年底已因重大違法被強制退市。中審華作為公司2018-2023年連續六年的審計機構,全程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經深圳證監局核查,其審計全流程存在控制測試、貨幣資金程序、函證程序、應收賬款程序、存貨監盤等八大核心缺陷,未保持應有職業懷疑,最終出具了含有虛假記載的審計報告。
依據相關規定,深圳證監局作出官方處罰:對中審華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216.98萬元,處以1084.91萬元罰款,合計罰沒1301.89萬元,暫停中審華從事證券服務業務6個月;3名簽字注冊會計師中,吳英達被給予警告、并處130萬元罰款,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龔義華被給予警告、并處100萬元罰款,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譚新紅被給予警告、并處80萬元罰款,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另有注冊會計師單閩被深圳證監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針對中審華提出的“積極配合調查、審計失敗因企業系統性造假”從輕處罰申辯,深圳證監局未予采納,明確中審華最終未實際參與廣道數字先行賠付,不符合從輕處罰條件,且自身違規情形清晰,不能以企業系統性造假免除自身法定審計責任。
據公開信息梳理,除本次處罰外,近五年中審華及注冊會計師共收到3次地方證監局警示函,均因新三板企業審計程序不到位,本次是其成立以來受到的最嚴厲行政處罰。
公開信息顯示,中審華前身為隸屬于審計署、天津市財政局的老牌事務所,2013年重組設立,是國內最早取得證券期貨審計資質的機構之一,目前擁有合伙人29名、注冊會計師550名,設立26家地方分所,本次被罰前共為20家A股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截至2026年4月,明確披露續聘的公司包括節能環境(300140.SZ)、湖南發展(000722.SZ)、振東制藥(300158.SZ)、津藥藥業(600488.SH)等。
區域業務層面,中審華在山東濟南設有山東分所,2014年獲批成立。從公司官網公示信息來看,中審華在山東服務過3家新三板基礎層掛牌企業,分別為聊城的山東大宇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山東東阿百年堂阿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濟南的山東昊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暫未查詢到中審華服務的注冊地在山東的A股上市企業及在審擬IPO項目,受本次暫停證券業務處罰影響,按照監管要求,此前承接的所有在審證券類項目已完成審計機構更換。
業內人士表示,本次重罰再次壓實了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對于中小會計師事務所而言,合規執業的重要性進一步凸顯,中審華后續能否避免客戶批量流失,仍有待市場觀察。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趙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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